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创业孵化基地 >> 入驻条件 >> 正文
入孵条件 (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8日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次数: )

入孵条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入孵企业应当在长沙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所属区域内,办公场所应当在长沙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所属场地内;

2、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长沙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年;

3、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超过200万元(对注册资金有特别要求的行业不受此限);

4、属迁入的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5、企业租用长沙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场地面积低于800平方米;

6、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应当属于国家或本省颁布实施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当前国家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湖南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与重点方向指南》或《湖南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范围;

7、需要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工作,并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能力;

8、有技术开发队伍和技术开发条件,有实施孵化项目的技术能力和后续开发能力;

9、研发、生产符合环保要求,无噪音、废水、废气、废物等污染产生。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