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长沙学院 2018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方案 (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8日  责任编辑:cxcy  阅读次数: )

     

2018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方案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同时为2018年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南省选拔赛选拔、培育优秀项目,特制定“长沙学院2018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方案”。

一、活动意义及目的

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选择一批有思想、有能力、有抱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挖掘一批市场前景可观、发展潜力巨大、联系大学生专业和实际的创新创业项目,找到一条促进大学生创新、扶持大学生创业的有效途径,帮助一批有志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梦想,进而激发全校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在全校营造勇于创新创业、乐于创新创业、善于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

本届大赛旨在深化我校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我校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创新创业在校的转化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本届大赛将作为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促进我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活动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三、主办单位

本次活动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主办。活动设立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聘请创业教育教学专家教师、经济类教授学者、优秀校友以及创业成功人士、知名企业家、风险投资专家等组成评委团,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各二级学院按要求成立院组委会组织赛事工作,由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同时指定一名辅导员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联络员姓名及联系方式请于1月15日报送至招就业处廖生成。

四、活动时间

组织报名:2018年3月1日-3月30日;

学校初审:2018年4月15日-4月30日;

校级决赛:2018年5月21日-5月30日。

(省赛:2018年8月,国赛:2018年9月)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鼓励多报初创组和成长组项目。各组别的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生。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且应是在校生。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四)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请各学院严审项目报名资格,指导学生报名参加符合要求的类别,活动过程中如发现资质不符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六、参赛项目类型和要求

(一)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营利性创业。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赛数量要求

鼓励各学院多报送参赛项目。各学院报送最低数量见附件1《各学院需提交项目数量分配表》。

七、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1月2日至31日)

1.发布活动通知。召开动员会,举行启动仪式,发布《长沙学院2018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活动方案》。

2.开展宣传活动。组建大赛评委会,对创新创业活动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动员全校各学院广泛参赛,认真做好参赛项目报名、评审选拔等相关工作。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阶段(2018年3月1日至30日)

1.各学院组织报名。各学院组织在校生、已毕业校友认真选题、联系指导教师、组建团队等,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并负责申报项目的资格审查工作。

2.各学院组织初评。各学院成立专家评审组,对本学院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评立项。

3.学校进行资格审查。3月30日前将规范的项目计划书、《活动报名表》、《报名汇总表》等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招就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校级初赛指定邮箱(58446564@qq.com)。电子版材料命名要求:项目计划书、报名表均以“学院+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

活动组委会对各学院申报的活动项目进行评审,对参赛者自身条件进行审核。若发现参赛项目不符合活动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直接取消其活动资格。

(三)校内选拔赛阶段(2018年5月之前)

1.现场比赛。组委会邀请校内创业导师、行业企业、风投机构代表组成专家评审团。评审团经过初赛选出30支团队进入复赛。在复赛基础上选出15支团队进入决赛,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2名。进入复赛的均为优秀奖。决赛时每支参赛团队在比赛现场以各自项目为主题,进行不超过5分钟的不同形式的项目和团队风采展示,并随后回答专家评委提问,最后根据专家评审团打分并公布结果。

2.比赛评评出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胜奖。学生团队、指导教师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奖励、表彰。

(四)省内选拔赛阶段(2018年8月之前)

1.入围参赛团队集中培训:根据省教育厅公布入围名单,最后确定我校入围参加湖南省复赛的项目团队,届时将组织集中培训,邀请创新创业指导专家对项目进行“一对一”指导。

2.参加全省选拔赛。以省赛通知为准,届时将及时公布。

(五)全国总决赛阶段(2018年9月之前)

以国赛通知为准,届时将及时公布。

(六)总结表彰阶段(2018年11月之前)

召开总结会,对整个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根据校赛、省赛、国赛的评审结果,对各级获奖项目、获奖团队、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单位等进行表彰、奖励。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长沙学院 2018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的重要途径,是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作品也将主要从本次竞赛获奖项目中产生。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做好组织工作。

(二)强化宣传,深入发动。各学院要坚持育人宗旨,突出创新理念,发挥服务功能,精心组织安排好“互联网+”大赛,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到大赛中来;要采取具体措施,如作品预赛、科技论坛、创新沙龙等形式,在学生中进行充分发动,大力宣传“互联网+”大赛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学生了解活动的目的和要求,增强科技创新意识。要积极协调和利用各类新媒体资源,如微信、QQ群、微博等,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

(三)精心做好活动项目选拔、申报和指导工作。各学院要明确组织人员,负责协调指导教师对申报项目进行指导,帮助学生按要求严格履行申报手续;要向学生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物质、资金支持,帮助学生努力提高作品质量。

(四)参与项目的学生团队、指导教师的奖励。学校鼓励全校学生积极组建团队,参加本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凡各学院推荐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团队成员均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综合测评分奖励。指导教师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如若获奖按奖励等级给予相应奖励。

活动联系人:廖生成     联系电话:84261304

活动QQ群(长大互联网+创新大赛群):260583871

 

 

附件1:各学院需提交的项目数量分配表

附件2:长沙学院2018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附件3:长沙学院2018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

 

 长沙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8年1月2日

 

附件1:

各学院需提交项目数量分配表

学院名称

最低项目数量

备注

土木工程学院

4

机电工程学院

4

计算机工程与应用数学学院

6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6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4

法学院

2

影视艺术与文化传播学院

4

外国语学院

4

经济与管理学院

8

艺术设计学院

4

音乐学院

2

合计

50

 

附件:2

长沙学院2018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属组别

创意组 初创组 □成长组   □就业型创业组

指导老师

姓名

专业

职称和学历

联系电话

参赛团队

专业

班级

QQ号码

负责人

其他成员

创业设计项目简介

申请人

上述内容均据实填写,如有不实后果自负。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学院推荐意见:

 

 

                       

(盖章)

 


附件3:

长沙学院2018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负责人姓名

手机号码

项目简介

指导教师

项目组别

1

2

3

4

5

6

学院(公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