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要求,学校已将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课程列入新版人才培养方案并计划自2019年春季学期起开课。为保障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质量,打造创新创业教育优质师资队伍,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遴选首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课程任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1.参加学校组织的SYB、KAB、DT等创新创业师资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讲师资格的教师;
2.具有创新创业理论、实践经历的专业教师(各学院推荐1-2名)。
二、遴选条件
1.有较强的责任意识,能遵守教学规范,有较好的教学技巧与技能;
2.能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开展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
3.主动学习,及时了解大学生创新创业方面的最新知识与相关政策法规;
4.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培训学习、集体备课等教学活动;
5.课后能主动深入学生,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
6.优先考虑已参加学校组织的SYB、KAB、DT等创新创业师资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讲师资格的教师。
三、遴选程序
1.申报教师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课程任课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一)并提交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各学院对本单位《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课程任课教师报名表》进行审核并于2018年11月26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大学生创新创业教研室综一楼203室,电子档发送至邮534493142@qq.com,联系人:李梅芳,电话13574886854;
3.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审核各单位申报材料并确定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课程任课教师名单。
注:机关职能部门教师申报可直接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课程任课教师报名表》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2018年11月26日前提交至大学生创新创业教研室综一楼203室,电子档发送至邮534493142@qq.com。
四、课前培训
1.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课程教学研讨班(11月29日—11月30日);
2.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课程集中备课(时间待定);
3.SYB课程提高班(时间待定)。
五、考核管理
1.教学工作量、课时费计算办法及标准按学校现有规定执行;
2.教学安排纳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管理;
3.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研室负责对新任课的教师进行培训。
六、工作要求
为更好地实现创新创业教育与学院专业人才培养相融合,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课程原则上由本学院教师任教。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参与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课程的建设与教学工作。
教务处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8.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