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规范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置换管理,鼓励创新创业,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开展本次学分置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
符合《创新创业学分学分核定标准》(附件3)要求的同学,请联系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提供证明材料并填写《创新创业学分学分认定和转换汇总表》(附件2)。经学院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将附件2送至长盛楼3012室创新创业学院。
二、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1.请相关同学在3月23之前完成材料申报,学院在3月25之前完成审核并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逾期将不予受理。
2.如有疑问,请前往长盛楼3012室咨询,或联系创新创业学院工作人员。联系人:杨珊,联系电话:84261377。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3月11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